116.遇诗朋酒侣
“快了,今夜就能到。”他捋了捋她额前的碎发,“在那里我还有一处宅院,很久没来过了,收拾收拾就好了。” “你曾经来过这里?”她睁大了双眼看着他,不敢相信他曾经来过这里,她一直以为他只是待在邺城里面,很少去别的地方,对他的看法也一点点改观,或许她知道的事情还很少,但也在一点点的发现。 * 长安。 微弱的灯火下, 一男子一身银灰色的深衣,仪表堂堂,负手而立,温雅的气质周身笼罩,让人看着多了几分敬畏,不敢肆意轻贱, 温文尔雅的目光望着窗外的月亮,一切都过去了很久,世事仿佛都在他的掌握之中,让人看着看着不禁迷失在他坚韧的目光中, 而在那目光中黑暗却又没有迷失方向,深邃却又不混沌迷茫,想一直这么看下去,就算是没有结果,从他的眼中永远看不到光明降临,也想一直追寻下去。 他的眸子乌黑,如浓稠的墨砚,深沉得化不开… 一只信鸽落在他的床前,他一手抓着信鸽,一手将它腿上的小竹筒拿下,便将鸽子放开了,将一张纸条铺展开来,看到纸条上的内容不禁眉头紧皱, “可是鸩公子又来消息了?”窗外一个一身藏蓝色夜行衣的男子从房顶翻下身来,问道,一身衣服裁剪得当,显得身材修长, 那男子怒目而视,他便不敢再说什么了,也不知道鸩公子信鸽的书信里都写了些什么,每每主公看过都是要动怒,邺城那边高洋奸贼又有什么异动了? 那一身银灰的深衣男子在屋内走到桌前正襟危坐,一盏明灯,手捧黄卷,认真诵读,好似一个孜孜不倦的好学书生,带着几分儒雅,他微笑,却不看着苏放,漫不经心的扫视到桌子上的烛火, “竹生荒野外,可是这里没有,也不适合竹子生长。”他轻轻的呢喃自语,看着一本诗文却怎么样看不进去,是在念叨这一句:竹生荒野外。 宫里和宫外却是不同的地方,哪怕只是一墙之隔,元怙摇了摇头,叹了口气,她的性格本就不适合呆在皇宫,这深宫之中有什么是说的清的,她却事事都想要个结果,问个明白, 鸩公子的信上说,她已经离开了邺城,离开也好,那里本就不是该久留的地方,就像这长安,日照充足,但是夜晚寒冷,气候干燥,本就不适合竹子生长,他却偏偏不信,愣是让人移栽过来,可是...望着窗前枯黄的竹子,很是不安。 身,不由己。 她无法选择,因为有种巨大的力量,那个叫做权力的东西束缚着她,她,身不由己。 就像是现在的他,即使受封齐王可还是身不由己,事事受制于人!他早就该知道她与安幼厥成亲之后,终会迎来这么一天,可是他不相信,也是太过自信,想着她只是嘴硬,并不是一点感情也没有了, 事实胜于雄辩,她或许早已忘记了他的存在,也淡忘了对于他的感情,不过这些都不着急,嫁过人又怎么样?有了孩子又能怎么样?她还是她,一点不曾变过, 他在纸上飞快的写了些什么,从桌子里拿出一个瓶子,里面装着颗颗朱红色的药丸,交给了苏放,“属下明白了。”他拿着元怙给他的东西派人送到指定的地方, 他吹熄了蜡烛,熄灭了炉子中的香火,走到床榻上,床上的的女子恬静的熟睡着,全然不知道在那一瞬间发生了何事,盖着被子背靠背的睡着。 “宇文嫣。”他轻声唤着,床榻身旁的女子便是他的齐王妃,现在日后他若是为太子,她就是太子妃,若是承继大统,她就是名副其实的皇后! 但也因为她,借着他们宇文家的权势,才能被封为齐王,但这也将会成为他的掣肘,终有一日,他要摆脱束缚,将这无形的枷锁斩断, 虽然这宇文嫣还算是乖巧懂事,从未让她为难,颇有大家闺秀的风范,但始终还是差了点什么! * 西河郡。 他们驾驶着马车走进城门,厚重的城楼增添了几分古风,这里的一切都是这样的新鲜,似乎与邺城的繁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,在城门口一道石碑成了最鲜明的标志,上面密密麻麻的写着小字,夜色渐黑也看不清, 街上倒也很热闹,熙熙攘攘的人群正往都在往一处挤着,那里灯火通明、热闹非凡,高晚悦紧紧地盯着安幼厥的目光,眨着眼睛,不停地眨动双眼,一副我也很想去看看的样子, “不可以,人那么多,这里人生地不熟的再走丢了。”他无奈的躲避着她的目光,不得不说看着这样无辜的样子总是觉得不忍心, “去嘛去嘛,我想去看看。”她摇着安幼厥的胳膊,还是不停的眨着眼睛看着他,她感觉现在的自己也并不是那么自由,事事都需要安幼厥同意,想当年说走就走,何等恣意妄为, 遥想当年,她还是乐公子的时候,出行便是山呼海啸、前呼后拥,有多少人就为了看他一眼而不禁奔袭千里,有多少人以能与他共饮一杯酒而自豪,而现在她也成了众多芸芸众生的一部分,也是爱凑热闹的人了, “哎~”他无奈的叹了口气,“这样吧,桑柘你带着温伯与水清先回去收拾收拾,我带着晚晚去看看,若是归置妥当了,你们也来吧。” “属下知道了。”桑柘郑重的点了点头。 高晚悦看着自己一身鹅黄色纱裙总是觉得别扭,“不然我换身衣服,再去呢?”世人对女子多有束缚,使得她不得已才谨言慎行,处处小心翼翼, 安幼厥黑着脸,“不行,你答应过我不再穿男装了。”她曾经亲口答应的事情如今却要反悔,不由的心中不平, “那好,就这样。”他拉着安幼厥的手一路跑了过去,挤过一层又一层的人群,一个扎得鲜红的舞台,上面张灯结彩,挂着红色的彩绸, 有一位衣着华贵的人站在台上,台下的人都在认真的聆听,“今日啊,乃是本镇的诗文大会,以诗会友,若是谁有兴致拔得头筹,赏银五十两。” 一言毕,台下议论纷纷,“这金老板这么大手笔呢?” “你不知道这说是诗文大会,实则是为郡守甄选门客,这金老板做的是什么生意啊,你难道不知道?”那人一顿咂嘴,还连连摇头,也就是说这就是所谓的挂羊头、卖狗肉? “那有啥,还不是有五十两银子吗,你瞧,这不是挂在上头的嘛!”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,一个红色的布兜里面装着沉甸甸的东西,应该就是赏金,看起来分量不轻,而台下有人正跃跃欲试, 参加的人还是不少,十几个,在这样的一个小郡县里面也是不易了,毕竟这是一个小范围的活动,还是有很多人不适合参加的,比如高晚悦身旁的那位! “啧啧啧,瞎说呢,为了这五十两买了自己一生也不值当啊。”刚才那人接着咂嘴,一副很不削一顾的表情,对他而言,或许自由之身更重要吧, “咋!你这一辈子能挣五十两啊!”身旁衣衫褴褛的不服气的喊道,他对于这件事情似乎耿耿于怀,脸色看起来不是很好,这五十两恐怕是很多人需要攒很久的, “老头儿,你是够呛了,你可以叫你儿子来啊。”先前那个很不削一顾的人看着他,一脸坏笑, 那位老人家一脸忧虑了走了回去,这么大的诗会也不参加了,只是独自一人往回走着,月色下,衬托得他的身影又瘦又长,佝偻着身躯,弯着腰像极了一个孤单的老父含辛茹苦的,独自一人将儿子抚养成人, “你可别瞎说,这老头的儿子就是他的命啊,这成为郡守的门客,可没有几个是有好下场的。”每年都会举办这诗会,尽管成为诗会最后的赢家只有一人,所以有人挤破了头想要拔得头筹,就像十年寒窗苦读,一朝成名的样子, 尽管这风光无限的背后,看不到尽头,有许多人一朝成名又迅速陨落,也没有人再在意他们的归路, “那又怎么样,反正我瞧着这老头只看中那红布包里的五十两银子了。”他刚才的双眼紧紧地瞪着这沉甸甸的银子,分明只是想要银子,而不考虑其他的事情,眼红的情形十分让人不寒而栗, 高晚悦津津乐道的听着这些人的闲谈,也很庆幸这些事情与他们无关,“幼厥,你怎么看?” 冷眼瞧着身后熙熙攘攘的人群,这些人庸庸碌碌一生,也不过是娶妻生子,人生其实还有其他的目的,也不过就是这两点, “我们不是只是来看热闹的吗?”他抚摸着她的秀发,露出艰难的微笑,她是个闲不住的人,但是他并不会同意她参加这样危险的事情,无异于引火烧身,既然在别人的地盘上还是老实一些好,凡事不出头、不冒进, “是啊,只是看热闹。”她目不转睛的盯着台上,若是从前肯定换了一身男装,凌波微步,潇洒一跃,凭借着窃取这千年的智慧,肯定能崭露头角,可是听他们说来这里的水十分深,他们人生地不熟的还是不要给自己找麻烦好了, 毕竟他们只是普通的夫妻,谁也不认识的平常人,既不是长公主也不是威震天将军, 安幼厥站在高晚悦的身后,让他站在自己前方,以自己的身躯挡住后方涌动恶人群,让她可以安心的看戏, “你说谁会是今年的第一名?”看着台上形形色色的文人墨客,就像是赌博一样,看看到底会不会如她所愿, “我不知道。”安幼厥摇了摇头,“不到最后一刻这些都不好说。” 高晚悦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,说的很有道理,所以说凡事都是盖棺定论!只有这个诗会结束了才会知道结局是什么样子的!